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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接受省规划办委托的年度基地重大课题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3-01  来源:   点击量:

             

 

为了规范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下称中心)每年接受省规划办委托的基地重大课题管理,保障中心的基地重大课题研究按时按质完成,提高中心的理论研究水平,中心首先要按照省规划办关于规划项目的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其次要根据中心的发展目标、年度研究计划和任务,遵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完善对基地重大课题全环节管理,包括课题负责人条件、研究题目遴选、课题申报、申报书评审、期中检查,成果汇编出版、结题等。

1. 基地重大课题负责人条件:基地重大课题申报人要符合省社科规划办相关要求,特别是政治上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国家、积极向上;要有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研究基础、专业实践经验;申报人必须是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

2. 研究题目遴选:基地重大课题遴选在每年的3-4月份以通知形式在学校科研处、学院网页、基地网站对外发布。

3. 课题申报:每年915日前,基地重大课题申报以通知形式在学校科研处、学院网页、基地网站对外发布。申报者要在每年1015日前将申报书提交给基地秘书,逾期不予受理。

4. 申报书评审。申报书评审分校内和校外评审。校内评审为非必要环节,当申报书数量超过当年度基地重大课题数量时,中心将组织校内3-5个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对申报书进行筛选。中心按得分名次选择课题申报书送校外专家进行外审,根据校外专家的评分和意见确定当年度基地重大课题的负责人。负责人为校外人员的,必须与中心签订课题协议。

5. 期中检查。中心将根据省规划办要求认真督促基地重大课题负责人做好期中检查各项工作,并提醒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负责人抓紧进度。

6. 成果汇编出版。中心将提前半年对即将到期课题的研究报告汇编,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

7. 结题。中心根据省规划办要求督促负责人做好基地重大课题的结题工作。对未及时根据省规划办要求进行结题的负责人,中心将在以后5年不接受其申报。对最终未能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中心将不再接受其申报。

此制度自颁布当年开始执行。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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