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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科研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31  来源:   点击量:

 

第一条  为加强研究中心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科研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结合研究中心科研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档案是指在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研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科研档案工作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档案的积累、整理、归档是科研人员的职责。在下达项目计划或签订项目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要求;在检查科研项目进度时,应同时检查项目科研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鉴定(验收)时,应先期或同步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情况。

第四条  科研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应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须由文件材料的产生、经办部门或项目(课题)组,指定专人负责科研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并经项目(课题)负责人审查,按归档要求,完成档案归档手续后,方可办理结题手续。科研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五条  科研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国家档案工作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归档文件材料应编制案看目录和文件目录,并应建立起科研档案的全文数据库,开展科研档案编研工作,以满足有关部门对科研档案的利用需求。

第六条  科研档案应真实、全面、系统地反映研究中心科研工作的过程与结果。具体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科研人员档案。收集保存好基地科研人员和外聘科研人员的相关聘任合同书,驻所研究证明,出国学术交流证明等凡本基地科研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各种会议,返回单位三日内必须将所带回的资料、材料、文件的原件交给研究中心管理人员,统进行归档文件整理。

(二)科研项目档案。相关课题的立项通知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等。按照年度、项目类别编目整理,建立纵向和横向经费拨入和支出帐册,并按照课题进行阶段,收集整理相应阶段产生的档案文件。

(三)科研成果档案。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正本、奖励证书等。把重要的纸质档案数字化保存相应的电子档案。

(四)学术会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地保存好研究中心召开学术会议的计划、总结、会议通知,会议交流论文,会议纪要,大会图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相关资料。

(五)工作报告档案收集保存好各类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决议文本,重点研究基地大事记等。

第七条  凡研究中心与外单位协作的科研项目的归档可按协议条款立卷归档。如确系涉及协作单位或该单位科枝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在协议书或委托转中明确科文件材料的归属。以外单位为主的项目,只保存研究中心所承担部分的科研档案。

第八条  科研档案工作中产生的涉密文件材料,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加强管理。保证科技机密及档案的安全,维护本单位和科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研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档案专柜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防虫害等工作,确保科研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

                                    2018年5月31日